
考编应以能力导向取代年龄导向!近来,许多地方放宽了公务员和事业编考试的年龄限制,35岁作为考编年龄“天花板”的认识正在逐步淡化。例如,上海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执法类公务员公告中,报考条件为18至38周岁;山东、新疆、贵州等地发布的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显示,部分岗位年龄要求放宽至45岁以下。
现行《公务员法》对报考公务员未做具体年龄限制,《公务员录用规定》则明确指出: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,年龄需在18至35岁之间。虽然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没有明确的年龄要求,但35岁通常被视为一个重要门槛。
专家认为,公务员和事业编职位通常是长期职业选择,35岁以下的年轻人有更长的职业生涯,可以为公共服务贡献更多时间。他们也通常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,能够更快地适应工作环境。此外,这些职位有时需要较高的体力和精力,年轻人在这方面一般更有优势。然而,这些理由值得商榷。
实际上,35至45岁的“高龄人士”同样拥有长期职业生涯的可能性,尤其是在当前延迟退休的情况下。这个年龄段的人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社会历练,能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服务社会,并通过努力体现自身价值。现代社会科技革命不断,终身学习观念深入人心,35至45岁的人群依然保持着相当的学习能力,同时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,正处于职业黄金时期。无论在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,这一年龄段的人往往是单位的骨干力量。
因此,人才评价的核心应是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,而非简单的年龄数字。这样的用人导向将促使更多单位与企业重新审视招聘标准,构建更加多元包容的用人环境。未来还需进一步淡化考编的年龄限制,从认识和实践上把体制内编制视为普通职位。所有职业在社会运行中的作用都是平等的,如果体制内公务员和事业编成为“特殊职业”,各种限制就会随之而来,包括年龄限制;而当其成为一个“普通职业”,相应问题也将得到解决。
破除年龄门槛只是第一步,后续还需建立更为完善的配套机制,加快构建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。在职业培训、晋升通道等方面为大龄公务员提供更多支持,确保他们公平参与职业竞争与发展。逐步淡化35岁考编年龄限制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更加包容的就业文化,缓解“35岁焦虑”。随着更多地方加入破除就业年龄限制的行列,“能力导向”取代“年龄导向”,将迎来一个更具活力、更富创造力的就业生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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